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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育保险在哪里报销 |
来信人: | 李鹏 |
来信时间: | 2013-01-04 09:37:44 |
内容: |
尊敬的市里领导: 你好! 我是岳阳楼区一名普通职工,2004年12月至今一直在搂区购买医疗保险,我老婆是劳务派出公司的职工,2012年2月开始在市医保中心购买保险,2012年5月左右我在搂区医保中心报备了生育小孩资料,2012年8月20日小孩出生,2012年10月我准备申请报销生育保险,结果到搂区医保中心说我老婆已参保要到市医保中心保险,市医保中心说我老婆购买生育保险不到10个月要我到搂区医保中心报销,我想问下我到底该到哪里去报销。 请领导体恤下人,帮忙问问,期盼消息!!!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3-01-21 11:25:38 |
回复内容: | 李鹏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市医险函[2007]1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方是2012年2月开始在市医保处参保,于8月20日小孩出生,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0个月 ,所以女方不能在市医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男方从2004年12月开始,一直在楼区医保参保,生育保险缴费满10个月以上,可以在楼区医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