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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市长为民做主,强烈要求岳阳市学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付我伤残金 |
来信人: | 吴仁贵 |
来信时间: | 2012-01-06 13:54:44 |
内容: | 我叫张长生,岳阳县人,54岁,2011年在岳阳市学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步行街君临新世界项目工地上劳作,于2011年1月8日从该工地二楼摔到负一楼,摔成重伤,经司法鉴定为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住院期间,对方公司仅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一直拖欠,要求赔付残疾金,也是拖延推脱,现在,我又由于与其协商不成后,因情绪问题,突发脑溢血,又住进了医院,需巨额医药费,与对方协谈多次,仍是遭拖延,现在我的生活费医疗费都成了大问题,我已没有任何办法,特向政府市长请求,希望市长解决我的问题,严肃处理岳阳市学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付残疾赔偿金的恶劣行为。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2-01-09 09:31:37 |
回复内容: | 张长生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要求岳阳市学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付我伤残金的信访件转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你和单位在一年内未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不再受理,你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