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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劳动欺诈
来信人: 李焕军
来信时间: 2010-11-20 09:43:22
内容: 尊敬的黄市长: 您好。我叫李焕军,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岳打工。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岳阳市岳阳楼区永安商行,当初进公司时老板收取了我1500元的押金,现已工作两个月了,没发一分钱的工资,押金也没有退。我去讨薪时,公司大门紧闭;给老板打电话,老板不接。我有劳动合同及押金收据。望市长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不要让这些无良的公司给岳阳这座美丽的城市抹黑。 此致 敬礼 李焕军敬上 2010-11-20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2-15 09:24:00
回复内容:

李焕军同志:

20101123,接市支队转来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件后,我大队高度重视,副大队长刘勇、监察员贺贻立即与老板刘永刚联系,并到永安商行所在地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岳阳楼区永安商行工商注册资金10万元,法人刘永刚(电话:13017230666),租凭五里牌嘉美大厦506号房间,一部电话机一张办公桌就做起了对外销售业务(代销小“四川牌”酒和电脑耗材配件),聘请员工6人,每人交纳押金1500元。今年因经营不善,现已停业,商行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变卖的物品,已经人去楼空。老板刘永刚最初电话可以打通,也承认拖欠工资和押金,但现在身无分文,无力支付。后来,手机干脆关机,人也消失。20101125号、1126号我大队先后两次带领员工到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派出所进行查询,已查到刘永刚户籍资料(岳阳县新墙镇管塘村井边村民组5号,身份证号码:43062119810817****)。

处理办法:此案涉嫌非法经营、恶意欠薪,已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

建议:李焕军等员工向岳阳市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刘永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岳阳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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