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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肺结核被正式纳入楼区居民医保补偿范畴? |
来信人: | 唐义 |
来信时间: | 2011-09-09 13:52:07 |
内容: | 从今年6月1日起,岳阳楼区范围内肺结核病患者可以享受每例800元的补助。据介绍,肺结核病是我国主要控制的传染病之一。根据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增加和医保政策的完善,随着居民医保的补偿待遇不断提高,为增加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的群体受益度,彰显基本医疗保险原则,岳阳楼区将肺结核纳入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的补偿政策范畴。补偿标准为每例补助800元,治疗期限一年。每双月的第三周在医疗审核股办理手续。 6月的时候我去过楼区医疗审核股有个工作人员对我说没有要到疾控中心领,到现在为止我都没领到,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吗?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1-09-26 17:49:00 |
回复内容: | 唐先生: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镇居民肺结核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特殊病种门诊申办及可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疑似肺结核参保居民至楼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查确诊后,符合湖南省结核病控制项目条件并已进入项目管理的患者由楼区疾控中心统一进行特殊病种门诊申报,经审批同意后除在楼区疾控中心采用结核病控制项目中抗结核治疗方案治疗的免费治疗药物、注射器、注射用水等费用外,患者发生的范围外必须的、相关的结核病辅助治疗药物和相关检查均可列入到居民肺结核特殊病种门诊的报销,由楼区疾控中心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