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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事业单位08-13年工资表审批部门为何不同? |
来信人: | 冰凌 |
来信时间: | 2014-03-04 12:02:39 |
内容: |
为何事业单位工资表审批部门2008、2010、2011、2013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2012和2014是人社局?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03-10 09:24:17 |
回复内容: | 冰凌: 您好! 欢迎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的监督,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岳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工资共有两枚印章,分别是“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工资专用章”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在财政部门备案,效力相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工资。由于业务量大,业务经办人员两枚印章同时启用,经审批完毕后均可兑现相应增资额。 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