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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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事业单位08-13年工资表审批部门公章不同人社局能否出示证明? | |||||||||||||
来信人: | 冰凌 | |||||||||||||
来信时间: | 2014-04-04 12:15:05 | |||||||||||||
内容: |
本人曾就:为何事业单位工资表审批部门2008、2010、2011、2013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2012和2014是人社局?这一问题咨询本网站,得到的回复为:
现由于工作调动,接收单位需此证明,请问人社局能否出示此证明,并加盖公章?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04-09 11:07:21 |
回复内容: | 冰凌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如果需要,我单位可出具相关证明。 |
再次反馈: | 信件回复非常迅速。人社局工资福利科主动电话与我联系,相关事宜已经办好,服务意识非常好,办事效率非常快,人社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让我们感觉非常暖心。 |
再次回复: |
冰凌同志: 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4-04-09 11:5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