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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居民医保办理问题
来信人: 岳阳百姓
来信时间: 2014-04-23 14:06:21
内容:

请问岳阳个人社保可以补交,可是医保不能补交,要是生大病了没能及时补办医保怎么办,这样会出现因无力负担经济而放弃生命,情况特殊可不可以区别对待,特殊处理办证时间!不至于政府见死不救吧!急盼回音!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4-30 09:48:10
回复内容:

柳女士的一亲属属于楼区居民医保,去年延误缴纳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想补交,楼区医保中心已经停止缴费,如需续交根据岳政发[2008]2号文件,需等待3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我们与该女士电话联系了,讲解了政策,我们只能依法依规行事,并督促其亲属于今年2014年9月份开始及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以免再造成待遇享受的延误。该女士欣然接受了我们的处理意见。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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