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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军转落户安置问题
来信人: 李万华
来信时间: 2014-11-22 23:04:59
内容:

领导好:

我是一名大学特招入伍(1999年)当兵的技术8级(享受正团待遇)的现役军官,岳阳君山广兴洲人,已购买商品房在岳阳市巴陵尚都。

请问我如果从部队转业回家乡,岳阳市的安置政策如何规定的,能进岳阳楼区吗?户口怎么落?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1-24 10:14:27
回复内容:

李万华:

您好!

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中发[2007]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在市里安置,否则只能在县里安置。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

再次反馈: 政府反馈速度真的快,我想我应该符合了,谢谢!离开岳阳15年多了,岳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在全国应该数前列,感到自豪!
再次回复:

李万华:

您好!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4-11-24 1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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