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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险的问题 |
来信人: | 陈小姐 |
来信时间: | 2015-01-22 08:03:21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生育险的相关问题。 1.医保从09年到13年交费,去年身体不好辞职在家14年医保未交费,今年准备要小孩想自己交医保,去年的需要补交吗(主要是想领生育津贴中间停保有影响吗)? 2.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连续交费满10个月以上的参保女职工,在指报备前的10个月连续缴费还是指以前就已经连续缴费过10个月(比如说13年已连续交费10个月,14年停保,15年再交)。 3.2015的医保还未开始交费,电话咨询了说了要年后才开始,想问年后交的算补缴吗,还是算正常缴费吗。 4.男方未参加社保的,女方参加了有生育险有报吗?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5-02-12 10:39:51 |
回复内容: | 陈小姐: 你在市长信箱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 1、医保缴费政策是不能间断的,2014年的须补缴; 2、享受待遇前缴费满10个月; 3、属正常缴费; 4、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述问题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