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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险的问题
来信人: 陈小姐
来信时间: 2015-01-22 08:03:21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生育险的相关问题。

1.医保从09年到13年交费,去年身体不好辞职在家14年医保未交费,今年准备要小孩想自己交医保,去年的需要补交吗(主要是想领生育津贴中间停保有影响吗)?

2.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连续交费满10个月以上的参保女职工,在指报备前的10个月连续缴费还是指以前就已经连续缴费过10个月(比如说13年已连续交费10个月,14年停保,15年再交)。

3.2015的医保还未开始交费,电话咨询了说了要年后才开始,想问年后交的算补缴吗,还是算正常缴费吗。

4.男方未参加社保的,女方参加了有生育险有报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02-12 10:39:51
回复内容:

陈小姐:

你在市长信箱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

1、医保缴费政策是不能间断的,2014年的须补缴;

2、享受待遇前缴费满10个月;

3、属正常缴费;

4、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述问题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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