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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育保险相关事宜 |
来信人: | 徐景 |
来信时间: | 2015-12-11 08:39:42 |
内容: |
请问一下配偶未投保城镇医保,胎儿筛查等检查和生产费用能否用本人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5-12-14 10:16:23 |
回复内容: | 徐景你好!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转到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只要一方买了生育保险,可享受。具体情况请与业务部门医保处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号码为8251715。 谢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