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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来信人: 谢静
来信时间: 2016-05-03 15:49:21
内容:

请问两个问题:1、有固定单位的女职工(市内带编教师),在今年20161.1日后生育的,该生育津贴到底是在本单位领取,还是自已个人去医保中心领取

2鉴于医保中心不肯为个人办理业务,那么单位把此笔款项领回去后,如果不肯如数支付给单位里的女职工,那么女职工应该怎么才能领到此笔钱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05-06 09:46:07
回复内容:

谢静:

你好!

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0号)第十二条规定精神,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就不该领取工资。你作为编制内教师,如果仍正常领取了生育期间的工资,则不应当主张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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