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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此情况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信人: 寂寞沙洲冷
来信时间: 2016-08-13 16:38:21
内容:

尊敬的市长,你好,烦请百忙之中解决下烦恼,本人在企业上班,怀孕四月在工作中不幸被狗咬了(已报工伤),及时注射了血清及狂犬疫苗,咨询医生,没有一个医生敢保证对胎儿无影响及听闻周边附近有过被狗咬后产下的胎儿不正常,考虑到优生优育,想对腹中胎儿引产,请问此情况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手术期间属工伤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6-08-15 11:36:09
回复内容:

寂寞沙洲冷:

你好!工伤应当是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你所说的情况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但你在工作单位被狗咬伤,人身受到伤害,狗的所有权人或你的工作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你可以向狗的所有权人或你的工作单位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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