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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保卡的问题 |
来信人: | 茗惠 |
来信时间: | 2017-02-28 16:36:39 |
内容: |
我小孩在岳阳市医保中心办理了一张城镇居民医保卡。小孩去年12月份住院能够正常使用,但是今天住院时显示为“冻结”状态。 我通过“岳阳医保网”查询,缴费信息只显示了2016年3月缴纳了120元,而去年11月分我们在市医保中心缴纳的150元保费却没有显示。不知道其中出现了什么原因。 而且听说今年3月1日之前没有缴纳150元保费的将按新政策缴费,即需要缴纳570元而且还有90日的等待期。如果是因为医保中心的原因,我希望医保中心能够负责到底,希望不要让老百姓来为你们这些公职人员的过错买单。今天我也有拨打医保咨询热线8251777,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其实也只是想了解下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免得四处奔走。但是工作人员态度比我还要激动,该工作人员是否具有适岗能力? 同时,我认为新政策是非常不合理的,除了看到各个转发的消息,也没有看到任何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并对新政策以及百姓心中的疑问做出详细的说明。 居民医保是为咱们岳阳市百姓服务的,是为了大家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90日的等待期是不太合理的。比如新生儿需住院的话,就没有任何医保补助,医疗费用一般都是1000元/日,普通家庭如何负担? 我希望医保中心对我上述问题尽快做出说明和解释。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7-03-03 15:13:29 |
回复内容: | 茗惠: 你好!来信已收悉。经查,你的小孩去年在岳阳市医保购买的居民医疗保险在系统中已查实属于有效状态,已经解决该问题。至于你提出的今年3月1日之前没有缴纳150元保费将按新政策缴费,即需要缴纳570元而且还有90天等待期的问题,根据湘人社发【2016】88号文件,第一条有明确规定,超过缴费期缴费的需一并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全部费用,根据岳市政发【2008】2号令,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超过缴费期的有90天待遇等待期。相信市医保工作人员已经与你取得联系,并积极予以解决了问题。希望此答复对你有所帮助,祝工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