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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部队转业辞职创业有关问题咨询
来信人: 李维维
来信时间: 2017-04-20 19:28:23
内容:

局长,你好。我是今年待转业部队干部,根据政策我可以落户岳阳市,因为未达到自主择业年限,本人却准备创业,意味着可能要放弃地方安排的工作。

如果,我不参加考试,有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能否安排至事业单位?第二,安排事业单位后辞职,能否领导补偿金?第三,辞职后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4-21 11:15:03
回复内容:

李维维:

你好!经咨询市人社局军转办,如果你不选择转业安置政策,那就不能到事业单位工作,也就不存在补偿金,即使按照转业安置政策到事业单位工作后辞职,也没有所谓的补偿金。如果按战士复员,根据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自出创业方面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可咨询市民政局。同时,再有疑义,可咨询市人社局军转安置办,电话:0730—8882376.

再次反馈: 如果我采用复员的办法,社保问题是怎么解决?参军期间的军龄算入参保年限?
再次回复:

李维维:

你好!如果无工作你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有工作,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社保缴费年限。

再次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7-05-04 0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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