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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市直事业单位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来信人: 郭皓
来信时间: 2017-05-05 15:45:54
内容: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男职工,在我的五险里面有一项是生育保险, 同时单位也按期缴纳了,因为我爱人没有生育保险,所以我就去进行报销,但获知男性不能报销生育保险,我想请问一下,既然男职工不能报销生育保险,那为什么还要缴纳?同时我也没有享受到爱人孕期检查的800元补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5-08 14:31:21
回复内容:

郭皓:

你好!经咨询市医保处相关部门,男职工参保女方无单位的,女方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都有相应的待遇享受。自2016年初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计生部门《独生子女光荣证》已经停止办理,目前,按照省原文件,只有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才能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为此,在省厅没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男职工没有待遇享受。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拨打市医保生育科电话咨询,0730—8251715或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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