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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轮班制人员有无公休假及省内人员休探亲假问题
来信人: 哈哈
来信时间: 2017-07-26 15:20:03
内容:

您好!一是想咨询一下机关单位轮班制(应急值班岗位实行五班三运转,24小时365天都有人上班)有没有带薪年休假?上对班(例如上三天休三天,上班期间食宿在基层单位)的有没有带薪年休假?市里有没有对这种特殊上班情况休年休假的文件规定?

二是咨询一下机关单位在湖南省内的职工有无探亲假?市里有没有对休探亲假的具体文件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07-28 15:54:01
回复内容:

哈哈:

你好!来信已收悉!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买足球的软件探亲假是根据国务院《买足球的软件公布<国务院买足球的软件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来审批的,需要休假的工作人员要向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文件具体要求:

1、探亲范围与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注意〕:

(1)“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2)确定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两地及计算路程假和往返路费,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组织派往外地工作、学习满一年以上,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待遇。

(3)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但包括养父母或由于父母双亡,在16岁以前的大部分时间抚养职工长大,而现在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亲属(以人事档案或劳动保险卡片登记为依据)。职工和亲生父母、养父母或抚养亲属不住在一起的,只能探望一方。

(4)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个县、市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因而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2、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给假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给假20天;如两年一次,可给假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给假20天。

3、探亲待遇

(1)上述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2)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照发。

(3)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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