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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女职工休完产假续假政策咨询 |
来信人: | 万年太久 |
来信时间: | 2017-08-25 13:06:27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2017年4月份生第二个小孩的女职工,9月份将休完158天的产假,因小孩需继续母乳喂养等原因还想续请3个月的假,有政策支持吗?盼回复,非常感谢!!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7-08-28 13:10:02 |
回复内容: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第五次修正案》的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即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假加15天、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加15天)外增加60天产假 。您已休满158天再休假无相关政策支持。 |
再次反馈: | 非常感谢,很满意快速答复。 |
再次回复: | 万年太久: 你好!来信已收悉! 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7-08-28 17:5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