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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吴欣 |
写信时间: | 2010-08-22 21:20:02 |
接到市长信箱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负责该地段供电的城区供电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为:
1、经城区供电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金水小区系城区供电局城郊供电所供电范围,该小区系金水小区物业开发商开发,采取总表供电,电力部门只对金东门金水园小区的总表收费,管理总表。易星宇(01220030170177)属总表后的分表,不属电力部门收费的用户,小区用电一直是由物业负责。由于该小区近年来不断开发,用户已由报装时的20余户增加到了130余户,而房产开发商一直未到电力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因此导致该小区电压质量偏低。
2、为切实解决电压质量偏低的问题,小区住户应找物业、房产开发商,要求物业、房产开发商出资,到电力部门办理增容手续,新上变压器,才能解决用电问题,确保供电质量。
回复部门: | 市供电公司 |
回信时间: | 2010-09-10 15:52: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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