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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保门诊共济问题咨询 |
来信人: | 高帆 |
来信时间: | 2023-02-20 09:28:14 |
内容: |
之前看到有政策说职工医保有门诊共济的规定。请问是在门诊看病的时候,在医院结算用电子医保就可以报销对应的比例了吗?还是要有其他的处理?诊疗费和药品费是都包含在里头吗? |
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3-02-21 11:36:4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高帆女士: 您好!您买足球的软件《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咨询》的留言已收悉。我局责令相关科室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已电话联系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买足球的软件印发《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22〕28号文件规定。 第二章第七条 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门诊统筹保障年度。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在窗口即可按政策结算,具体报销比例为: 1.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报销金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