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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09-12-29 00:00 浏览次数:1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1) 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即以宪法为核心,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以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以县、乡、村扶助残疾人的优惠规定为 延伸的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为发展残疾人事 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

(2) 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各级人大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政府有关职能 部门开 展专项业务检查,各级政协组织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情况的视察,并形成制度。通过执法检查 ,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扶助规定的落实和相关业务的开展。

(3)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针对 残疾人犯罪的力度;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残疾人法律援助组织、民间 志愿组织等,为经济困难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 法律援助。

(4) 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执法人 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同时鼓励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 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