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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登记号:YYLDR-2021-00001
  • 发布机构: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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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2021-03-12
  • 信息时效期:2026-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楼政发〔2021〕6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买足球的软件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3-1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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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LDR-2021-0000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买足球的软件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岳楼政发〔2021〕6号

为了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我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在全区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

(六)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因防止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手续,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

联系电话:岳阳楼区林业局:0730—8629109

         岳阳楼区应急管理局:0730—8621256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