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食药局部门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2016年(1项)
来源:区编办   2016-12-2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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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单位意见

编办审核意见

法制办

审核意见

1

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区食

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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