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财政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我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区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乡、街道办事处、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依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区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政府债务预决算草案。统一管理区政府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事务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7个,二级参公事业单位5个(采购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2个(资金中心、评审中心),所属二级机构实行独立核算。2023年年初机关编制数2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4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7名,现有人数 73 名,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退休人员 26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5个(采购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2个(资金中心、评审中心),本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0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04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50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严格项目预算、厉行节约、讲求绩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0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24万元,占83.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7万元,占11.00%;卫生健康支出30.99万元,占2.00%;住房保障支出51.85万元,占3.5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8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0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业务宣传培训、财政业务改革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379.0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专线租赁、系统软件维护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性”人员工资。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6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40.00万元,降低6.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4.2万元,降低84.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5.50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84.50万元,服务类63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637.9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32.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526.56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79.37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272.6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45万元,项目支出661.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