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所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受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负责协助对城管执法一、二、三大队管理范围内路段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时段内的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违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违规运输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类行政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厨余垃圾收运核量工作。
3.负责辖区内餐饮单位厨余垃圾处理的日常宣传,协助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执法等工作。
4.负责“12345”政府热线、“12319”城管热线和“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职责范围内厨余垃圾和夜间授权城市管理事项工单的处置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息、宣传、档案、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工会工作;负责公务车辆、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
2.政工股:负责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党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交办转办事项的处理和回复工作;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评比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财务股: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财政资金审核报批、财务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罚缴审核,按规定对经费和非税收入进行管理和使用;负责工会财经委员会工作。
4.法规股: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有关执法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案件的审核查处和组织案审会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信访接待及转办工作;负责法制培训教育及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
5.考评股:负责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平时考核;负责拟定执法目标任务、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12345”政府热线、“12319”城管热线和“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工单处理和回复工作;负责对执法证据保全物品的保管工作。
6.2个餐厨执法中队:负责厨余垃圾处理的日常宣传工作;负责厨余垃圾收运核量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执法等工作
7.2个夜间执法中队:负责夜间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违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违规运输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024年在编在岗19人,编外人员17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4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在编职工2023年列入了职业年金12.73万,工会事务9.43万,而2024年并未列。2024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上涨14.43万,社保基数上涨3.71造成。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造2023年预算时,车队还没有上交给交投集团,故多造车队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4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占8.53%;卫生健康支出10.56万元,占2.37%;城乡社区支出377.87万元,占84.69
%;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占4.4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7.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经费等方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车辆维修维护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106.0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会议费预算0.0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无;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无;2024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20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32.96万元,服务类50.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317.3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309.21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8.11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2辆,拟新增配置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宣传稽查,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有两辆车计提折旧完毕,但仍在使用,未报废)
2024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17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