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岳阳楼区分中心2024年度
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本区住房保障工程的政策实施和计划申报工作;参与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分配运营和产权管理;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的维修改造工作;
3.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和实施;
4.负责本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建档、年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岳阳楼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14个,目前在职在编13人。分中心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计财股、住房保障股、法规股、物业管理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拨款、专项资金预算拨款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拨款支出、专项资金预算拨款支出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1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20表(专项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减少17.81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年末单位整体搬迁办公地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了一笔搬迁新址办公设备专项采购指标,今年无此项指标。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4.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支出较去年少了搬迁新址办公设备专项采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4.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1万元,占21.77%,城乡社区支出193.32万元,占70.39%,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占5.07%,卫生健康支出7.60万元,占2.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38万元、津贴补贴0.04万元、奖金35.57万元、伙食补助费6.00万元、绩效工资3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13.93万元、退休费39.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6万元、印刷费0.56万元、邮电费1.44万元、物业管理费5.55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区住房保障工程的政策实施和计划申报工作以及辖区保障性住房的维修改造工作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7.8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5.3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12.47万元。本单位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6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3。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