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直属二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城镇燃气中瓶装燃气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构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行使本大队管辖区域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本大队管辖区域内“牛皮癣”的治理和清除工作;负责对本大队管辖区域内“门前三包”、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以及考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事权下放人员转隶通知,现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有参公事业编制21人,在职21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62名。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政工股、财务股、考评股、党政办公室。路段中队:巴陵路中队、岳阳大道中队、洞庭大道中队、冷水铺中队、望岳路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3.82万元。因本部门是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的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5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48万元,占95.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0.34万元,占4.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2万元,占43.28%;项目支出484.30万元,占56.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13.48万元,因本部门是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的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8%,因本部门是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的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7万元,占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万元,占2.86%;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占1.33%;城乡社区支出697.44万元,占85.74%;住房保障支出15.87万元,占1.95%;其他支出0.45万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是涉改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财政无法确定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毛发检测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是涉改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财政无法确定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1.4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职工退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有预算无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残疾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比率大于税务缴存率。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基数大于缴存基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有预算无支付。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人员服装购置经费、文明创建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人员服装购置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明创建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础绩效、十三月工资按比率缴存,但实际未将以上两项纳入比率缴存。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发了优秀个人的先进奖励,优秀个人先进奖励未计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4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本部门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因本部门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1台;因本部门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另有其他车辆4台,因此产生的执法车辆的运行维修维护以及油料费支出超出预算数;因本部门2022年开始独立核算新单位,故无上年数据比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占4.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00万元,占95.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106人次,主要是平时城市综合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44万元,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的运行维修维护以及油料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0万元,增长37.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职工的公车交通补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召开年终表彰会议,人数85人,内容为年终总结表彰、下年工作部署。
培训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人数85人,内容为执法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2年整体支出8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2万元,项目支出484.30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7.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83%。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00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等。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00分。全年预算数为853.82万元,执行数为85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户外广告整治落实到位。为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消除潜在安全隐患,3月中旬,在楼区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大队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冷水铺路、东升路等辖区道路临街违规及破损广告牌、灯箱、门头招牌进行全面排查和拆除。行动共持续4天,出动执法队员57人次,租用吊车2台,拆除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牌31块,小型门头招牌、灯箱26个,共计拆除各类广告牌面积约620平方米。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为积极服务全市禁炮工作大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积极出台多项举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禁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强大声势。积极上门走访临街产权单位和商户,共动员580余户在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公益广告,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法规文件精神,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加强巡查执法,严控燃放行为。在除夕、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队共出动执法队员80多人加班加点至凌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制止和取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0多起,查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2起,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了公开销毁。(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对施工场地严格要求全封闭施工,设置硬质密闭围挡,落实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要求施工车辆确保密闭运输、净车出场。加大渣土运输执法力度。采取设置卡点、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格查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未覆盖等违法行为,把牢扬尘治理源头防控关。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违规行为30余起,责令现场整改10余起,处罚20起,合计罚款金额40800元。三是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排放油烟污染环境行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队紧盯“走访排查清底数、动态宣传强引导、依法整治严监管”三个环节,源头管控、综合施策,有效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调查摸底,落实一户一档。及时制定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的工作方案,对辖区路段餐饮门店分布、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逐步完善一户一档制度,确保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严格执法,确保长效治理。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执法等方式,重点对油烟净化器的安装使用和防污垫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照“蓝天办”下发的督办单,第一时间督促餐饮门店整改。9月中旬前,已将辖区临街全部68家夜市烧烤门店和87家餐饮门店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并对未及时开启净化设施的3家门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四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标提质。为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区环境,大队按照“疏堵结合、宣教先行”的原则,以白班每周2次、晚班每周1到2次、深晚班每周2次的频率,重点针对出店经营、占道堆物、马路市场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前,由分管副大队长牵头,对各中队市容秩序顽疾进行梳理汇总,在整治过程中带着问题抓整改,对重点违法问题和屡教不改的门店或个人重拳出击。截至9月底,共计开展专项整治80余次,规范取缔流动摊点2600多个,规范出店经营、店外作业1200余次,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200余处,取缔未经批准的宣传促销活动80次,清除未经批准的悬挂条幅 500余幅,拆除拱形门60余个。经过整治,冷水铺路工贸城路口、北港北路雷峰山菜市场沿线等地占道摆摊现象得到了有效管控,东升路6906菜市场、建湘路沿线水果店等地出店经营现象得到了大幅改观,市容秩序得到持续提升。五是车辆违停治理工作成效显著。长期以来,机动车违规停放不仅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特别是在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违停现象尤为突出。一年来,大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通过严管重罚、疏堵结合有效破解车辆违停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市容秩序和环境品质。一是不断加强停车管理法律宣传。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面对面口头宣传等方式,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提醒车主自觉规范停放车辆。二是常态化开展停车秩序整治。执法人员坚持机动巡查和徒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巡查发现占压盲道或人行道无序停放的车辆张贴温馨提示单,并通过交警平台向车主发送信息,提醒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对规定时间内未驶离的,依法进行抄告处罚或予以拖离。3月中旬启动抄牌执法至目前,大队共计下发案件移送单13000余台次,拖移严重违法停车20余台次。三是积极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区城管委的统一谋划下,大队本着规范停放、布局合理、方便市民的原则,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共计在建湘北路、冷水铺路等路段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206个,在北港南路、望岳路、巴陵东路等路段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208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的出行和居住环境。六是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大队始终坚持以争当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主力军的站位,举全队之力积极融入迎检、助力迎检、推动迎检,为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凝心聚力,高位推进。成立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迎检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协作联动,形成合力。积极走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产权单位、街办、社区,针对市政公用设施缺失、市容环境短板等问题,不断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优势互补,有效弥补了城市管理机制不顺、强制措施不足等问题。三是强化督查,落实整改。由大队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针对市、区两级考评机构下发的问题清单,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督查和“挂销号”管理,要求责任中队对照测评标准,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并对各项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在今年两次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中,大队共协调260余家产权单位或临街门店播放公益广告,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行动12次,清理无人受理建筑垃圾、杂物8车,清除乱张贴620余处,拆除违规条幅、破旧喷绘40多处,施划停车泊位400余个,劝离和抄告违停车辆1600余台次,拖离“僵尸车”和严重违停车辆22台,及时妥善处置整改任务30余起,确保了迎检任务的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考虑不全面,二是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做得不够,开创性的计财措施乏善可陈,值得研究和加强。三是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有的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应综合考虑单位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情况,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二是开源节流,三是增加预算整体支出绩效与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和关联性。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2022年自评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