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   2023-01-13 22:51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6、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管理、指挥协调、调度处置工作;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执法以及上级交办任务的协调督办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区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督查考评工作;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

3、负责统筹城市管理领域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迎检工作和重要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城市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拟订城管执法车辆、服装等装备的添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修改造与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卫机械、车辆等设备建设规划和年度添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环卫设备、工具、劳保用品等的采购、验收、分发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审核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拟订园林绿化机械、车辆等设备建设规划和年度添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化管理工作。

8、负责“12345”政府热线、“12319”城管热线和“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城市管理类工单的接收、交办、督办和考核等工作;负责“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的受理、审核、奖励实施等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领域事权下放所涉部门的财务统一集中核算和审计工作。

10、负责事权下放所涉部门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和监管;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11、负责事权下放所涉部门的党员统一管理、党建指导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类事业部门,正科级;本部门设有办公室,财务室, 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督查专员5名。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8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180.3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才成为独立核算单位,当时只做了在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没有包含企业编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40.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8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才成为独立核算单位,当时只做了在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没有包含企业编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40.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8万元,10.50%;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2.34%;城乡社区支出444.23万元,82.14%;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5.0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5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54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修改造与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卫机械、车辆等设备建设规划和年度添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环卫设备、工具、劳保用品等的采购、验收、分发工作等方面;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维修、保险和油料等方面;编外用工人员经费60.5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及企业编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方面;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12345”政府热线、“12319”城管热线和“智慧城管”平台下派的城市管理类工单的接收、交办、督办和考核等工作负责“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的受理、审核、奖励实施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7-19(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00万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有新购车辆产生的保险费、油料费和维修费等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4万元,其中工程类2.00万元,货物类28.54万元,服务类19.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63.6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112.0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151.53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4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0万元,项目支出131.54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3-24。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督查考评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