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
收治中心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岳阳楼区收治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内患有艾滋病、心脏病、尿毒症、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人员进行集中收治。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区收治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室、监管科、心理治疗室、档案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区收治中心无下属单位或机构,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收治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0.89万元,增长了42.50%,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工资增加、增加医疗费用136.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0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9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50.89万元,增长了42.50%,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工资增加、增加医疗费用136.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50.89万元,增长了42.5%,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工资增加、增加医疗费用13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05.94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1.98元,支出决算数为50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9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数的事业运行强制戒毒、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工作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共计七项决算中体现在其他司法支出里,所以预算与决算类款项明细略有差异。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强制戒毒(项)。
年初预算为3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5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在决算时全部计入了其他司法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2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万元,完成预算的44.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管理、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1.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26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比上年减少了5.00万元,但用车需要没有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01万元,减少了0.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6.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93人次,主要是省厅和市局检查、其他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9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此项活动计划和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区收治中心整体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84.5分。全年预算数为351.98万元,执行数为50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43.74%。主要包括: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详情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