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2022年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6、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A(政府预算)
10、项目B(政府预算)
11、项目C(政府预算)
12、项目A
13、项目B
14、项目C
15、项目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功能共预算支出表
1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19、工资福利
2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21、个人家庭
22、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23、商品服务
24、三公
25、政府性基金
26、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27、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0、单位资金
31、专项清楚
32、新增资产配置表(存量项目)
33、采购
34、购买服务
35、情况
36、人员
3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8、整体绩效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全区社会组织。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依法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制度;管理、申报、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召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区本级相关单位和报请市级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监督检查街道(乡)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创新;负责全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订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枃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建立保管婚姻档案,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
6、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区(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街道(乡)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区级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8、负责筹募善款,组织开展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扶助弱群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工程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资助和举办安老、助孤、济困的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省、市内各公益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指导促进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9、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
10、保障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协助涉外收养登记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收容遣送工作。
11、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3、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1.人员构成: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实际在编人员75人。2.内设股室: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股)、政工人事股(社会工作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制股(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3.下列所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白鹤陵园殡葬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敬老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敬老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范围包括:1.区民政局机关本级 2.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3.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 4.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5.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岳阳楼区殡葬服务中心) 6.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7.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7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7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14.15万元,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79.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14.1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79.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55.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4.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及管理服务、社会事务经费、社会救助、区划调整、地名普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4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4.06%,主要是人员增加、业务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2.34万元,主要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暂无举办会议及培训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1.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6.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3.6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7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08万元,项目支出124.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