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处(所):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毛晓阳同志任岳阳市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军同志任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免去其岳阳市岳阳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曾杰同志任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岳阳楼区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满玲同志任岳阳市岳阳楼区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职务;
吴三生同志任岳阳市中心城区涉毒重症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副主任。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