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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非法销售成品油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来源: 区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0-11-05 11:13 浏览次数: 1

1.执法机关: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执法对象: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违法人员

3.执法人员信息:

蔡建辉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1 身份证号码:430602XXXXXXXX7418

何洋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7 身份证号码:430623XXXXXXXX2716

刘磊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6 身份证号码:430602XXXXXXXX5634

4. 执法类别:成品油执法

5. 执法结论:

6月11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罗志伟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7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罗金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20日接到举报对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张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28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陈飞虎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8月1日在接到举报对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易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8月15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冯凯琪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3)对改装车辆立即拆除油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或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