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非法销售成品油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1.执法机关: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执法对象: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违法人员
3.执法人员信息:
蔡建辉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1 身份证号码:430602XXXXXXXX7418
何洋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7 身份证号码:430623XXXXXXXX2716
刘磊 执法证号码:0601280006 身份证号码:430602XXXXXXXX5634
4. 执法类别:成品油执法
5. 执法结论:
6月11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罗志伟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7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罗金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20日接到举报对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张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7月28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陈飞虎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8月1日在接到举报对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易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3)对改装车立即拆除油罐
8月15日在工作中发现非法销售成品油违法对象冯凯琪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3)对改装车辆立即拆除油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或岳阳楼区商务粮食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