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岳阳市岳阳楼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6、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A(政府预算)
10、项目B(政府预算)
11、项目C(政府预算)
12、项目A
13、项目B
14、项目C
15、项目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功能共预算支出表
1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19、工资福利
2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21、个人家庭
22、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23、商品服务
24、三公
25、政府性基金
26、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27、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0、单位资金
31、专项清楚
32、新增资产配置表(存量项目)
33、采购
34、购买服务
35、情况
36、人员
3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8、整体绩效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
2、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政策;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发展方向,并组织实施。
3、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各门艺术的发展等。
4、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5、指导和管理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合理设置和布局全区竞技运动项目。
6、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文物、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有人员17人,全部为公务员编制,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财务股、体育股、文物股、文艺股、旅游股、市场股、产业发展股,二级事业单位3个(文化馆、图书馆、文化体育产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岳阳楼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5.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03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5.4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03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5.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3.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旅游专项、文物保护、文体产业调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3.92%,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无会议、培训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42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