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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楼区河长巡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区农林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7-11-27 16:44 浏览次数: 1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河湖水质提升,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河湖内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落实各级河长责任,按照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

通过各级河长带头巡河,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巡河时间

河湖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区级河长巡河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街道(乡)级河长巡河每旬至少开展一次,社区(村)级河长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三、巡河人员

1、河湖河长巡河由区直联系部门组织、协调和承办。

2、街道(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自行组织。

四、巡河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巡查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外陆域200米的范围;无堤防的河道,巡查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外陆域200米的范围,以及可能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或水污染事件的重点周边区域。

五、巡河内容

(一)河湖面貌与保洁

1、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和危废情况;

2、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湖、破坏堤防的问题;

3、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二)河湖水域状态

1、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

2、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3、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

5、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1、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设施;

2、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

3、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4、是否存在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5、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6、是否存在河湖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

(四)河道采砂

1、河段内是否有非法采砂;

2、河道内是否有砂石堆积。

(五)河湖取排水

1、是否新增排污口;

2、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水)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六)河湖设施管护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1、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联合巡查工作实施主体为河长、副河长、河长办公室、本级联系部门、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及下级河长。

2、建立巡查记录制度。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河湖巡查记录表》(见附件),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由相应联系部门整理归档。街道(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记录及资料由乡镇河长办统一收集备案。

3、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较大的破坏环境违法事件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及时制止, 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河长和相应联系部门。

4、上级河长巡查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及时以《河长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单》发送至下级责任河长,下级责任河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上级河长。

5、区河长办对各街道(乡)、区直联系部门《河湖巡查记录表》进行抽查,并在年底进行统一检查。各街道(乡)、区直联系部门河长办每月28日前将河长巡河动态情况报区河长办。

河湖巡查记录表

巡河起点:                     巡河终点: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日       时

当日天气:                  (晴/雨/阴/多云)

巡   查   项   目

问题情况及原因

处理过程及结果

河湖面貌与保洁

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和危废情况

是□否□

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湖、破坏堤防的问题

是□否□

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是□否□

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是□否□

河湖水域状态

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

是□否□

水体有无明显异味

是□否□

水体颜色是否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是□否□

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

是□否□

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是□否□

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设施

是□否□

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

是□否□

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

是□否□

河道采砂

河段内是否有非法采砂

是□否□

河道内是否有砂石堆积

是□否□

河湖取排水

是否新增排污口

是□否□

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水)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是□否□

河湖设施管护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是□否□

其他

问题

上次发现问题处理

情况

河长姓名:             河长层级:区、街道(乡)、社区(村)级  河长职务:

巡查人员:

注:各河长办每月28日前将各自负责的河长巡查记录表按统一巡查表格要求,填表发电子档至区河长办(QQ群:436281070,联系人:钟星 (0730-862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