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近日,湖南省档案局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发了《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为湖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月23日,记者就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怎么开展,精准扶贫哪些资料应该进行归档,精准扶贫档案怎么管理等问题采访了湖南省档案局相关负责人。
问: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怎么开展?
答:按照《办法》规定,县级及以上扶贫工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各级扶贫部门、乡镇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将其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解决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经费。
问:精准扶贫哪些资料应该进行归档?
答:《办法》为方便各级扶贫部门、扶贫工作对操作实施,以《湖南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贫困户一户一档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形式,对县、乡镇、村及贫困户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罗列,并明确了保管期限。《办法》还规定为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建立贫困户档案,一户一档,要求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申请书、入户调查表等11项文件资料必须进行归档保存,实行动态管理。
问:精准扶贫档案怎么管理?
答:各级扶贫部门、乡(镇)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问:精准扶贫档案遗失怎么惩处?
《办法》规定,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造成精准扶贫档案失真、损毁、泄密、丢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查处。
问: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怎么验收?
答:《办法》明确指出,各级脱贫评估组在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时,应同时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作为验收组成员单位参与验收。
红网时刻1月23日讯(记者 陈美淇 通讯员 沈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