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内设机构
(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协助街道领导处理党务和政务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信息、档案、网信、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综合调研、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人:李汉兵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2、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宗侨务、社会工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人:旷建平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3、生态办公室。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湖)、林、田治理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人:曹 勇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协调二、三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发改、科技工信、金融商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负责人:任志刚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5、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治安、信访、禁毒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雷 路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二)设置5个事业机构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负责做好辖区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的统计;负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查验核实、终止保障资格以及孤儿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负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对辖区内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等供养服务机构、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初审;负责做好辖区内特困人员认定和救助供养待遇的初审;负责辖区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的初审;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初审和待遇核定;负责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及对本辖区户籍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非本地户籍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安置;负责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负责做好辖区内殡葬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初审工作,依法对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移交、自治章程、居(村)规民约居(村)务公开的备案、检查、监督;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职业健康、流动人口婚育状况等有关事务;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续费等工作。根据授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易 献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2.便民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承办辖区内企业和群众相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负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盖章办结、证件办理、证明开具,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负责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12345”热线和市(区)长信箱工单处理;负责指导社区(村)开展公共(便民)服务对社区(村)办事窗口服务进行监督考核;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事务性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根据授权,承担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毛美艳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3.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重点项目、建筑工地施工环境维护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辖区内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居民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指导监督及备案;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的物业投诉与纠纷问题;推进无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实行物业管理和居(村)民自治相结合。根据授权,承担住建、物业管理、建筑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姚 胜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军烈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优待的办理;根据委托,负责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的申请受理、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受理;负责做好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指导社区(村)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李 华 联系电话:0730-8516909)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以街道名义,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事项依法开展执法;负责辖区内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报告;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根据授权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殡葬、水利、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人:李 会 联系电话:0730-851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