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楼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08-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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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发改字〔2024〕4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楼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

建议的答复

 

张伟民代表:

您提出的《买足球的软件楼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向区纳税大户建筑企业倾斜的报告》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岳阳楼区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专题研究并给予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1、建议楼区范围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中规定只能优先由本区域企业参与。2、建议在政府项目邀请招标时,优先邀请对本区财税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参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岳阳楼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以及对岳阳楼区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杨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怀志  1357500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