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文件解读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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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自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相关职能以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买足球的软件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职能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和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买足球的软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制定了《岳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二、起草依据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51号)》、《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岳阳市实际制定《岳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合法性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三、主要内容

《岳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主要内容如下:

违法行为,分为八类,分别为: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3、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4、建设单位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5、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6、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7、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8、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针对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均明确了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同时,结合违法情形类别中具体违法行为情形(较轻情节、一般情节或严重情节)进一步明确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辅以其他措施。

《岳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结合了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现状,对于强化各方责任,筑牢消防安全底线,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检测机构的管理具有重大意义。施行后将保持相对稳定,对执行效果将适时进行评估,对不适宜的规定将及时作出调整,以期更好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执法行为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