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买足球的软件组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岳政办函[2009]10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10-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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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成

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组成。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应急救援支队、大队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安消防支队、大队主官担任。市应急救援支队领导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医疗、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城管、矿山、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设备制造企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对确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经费,由驻地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和生活保障。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