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金〔2014〕 52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买足球的软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买足球的软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以特许协议为基础,彼些之间形成的一种伙伴合作关系。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调动市场资源,减少政府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新路径。推广运用PPP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利于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降低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一)示范先行。通过示范项目抓样板,树标杆,以点带面,促进PPP模式的推广运用。优先选择符合PPP模式,比较成熟的项目进行示范,以收益性项目作为PPP模式的推广重点。
(二)合理定位。要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及合作观念,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推动者”和“监管者”。
(三)完善机制。梳理现行法规政策,紧密结合实际,从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风险分担、流程管理、绩效评价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构建适宜PPP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
(四)稳步推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既要积极推进,又要谨慎稳健,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措施,选择合适的路径,确定试点的区域和行业,有序有力推行,确保取得实效。
三、积极推进项目试点
(一)明确试点范围。PPP模式适用于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有长期稳定需求的“使用者付费”模式项目,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二)开展项目示范。按照市场运作、尊重契约、政企合作、多方共赢的方针,准确把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推动制度创新,开展项目示范。省财政将在市县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成熟度和可示范程度等因素,在全省范围内分行业选择项目进行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体系。
(三)建立试点项目库。省财政厅在各市县上报的PPP项目基础上,筛选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定期公布项目规划、准备进度、采购需求等信息。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兼顾资金有效配置及项目合理布局,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库,公开市场准入和投资等方面的信息。
四、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PPP项目在前期准备、中期建设、后期运营的全过程中,涉及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职能。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做好本级PPP项目的财政管理工作。
(一)推动项目科学决策。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除传统的项目评估论证外,还要积极借鉴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估论证,提高项目规划和决策的科学性。
(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要合理运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取PPP项目合作伙伴,建立完善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与义务。
(三)完善项目合同管理。要督促PPP项目各参与方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根据PPP模式要求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确定合作各方在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合理分担风险,积极探索形成标准化的PPP项目合同。
(四)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对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PPP项目,要从本级财力状况、收支结构、债务负担水平等方面开展财政可承受力评估。要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重点做好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向PPP项目转型的风险控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引导和鼓励通过PPP方式转换政府存量债务,减轻政府偿债压力。
(五)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要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推行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之外的第三方评审机制,对项目运作、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作为项目价格、补贴、合作期限等调整的依据。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充分考虑项目建造成本、运营费用、预期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补贴,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探索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将PPP项目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省财政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PPP试点项目融资。对于PPP试点工作卓有成效的市县以及规范运作且具有示范效应的PPP试点项目,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运用PPP模式的“两供两治”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支持。同时,省财政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等多渠道资金。省财政将积极探索和创新相关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对运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六、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PPP模式涉及政府多部门,涵盖多个行业,政策性、专业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PPP模式,推动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推广运用PPP模式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省财政厅已成立了PPP专门工作机构,将加强对各地PPP工作的指导。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切实履行财政对PPP工作的管理职能。
(二)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PPP模式的内涵、意义和作用,增进社会共识,提高公众对PPP模式的认可度,营造推进PPP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PPP模式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组织开展PPP模式专题业务培训,加快人才培养。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县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同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顺利实施。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