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财政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监督对象 |
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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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监督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 |
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 |
监督对象 |
资金拨借、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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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代理记账机构 |
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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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制度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监督对象 |
负责本行政区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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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监督对象 |
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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