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立足保障基金安全、精准落实各项待遇政策,通过创建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停止死亡、在押服刑人员等待遇政策,调整各类特殊人群待遇享受政策,推动解决涉及不同管辖权限的参保人员身份与生存状态异动信息未并网同步,带来的基金待遇支出流失等问题。
一、高位推动有力,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出台《屈原管理区“清廉医保”建设相关问题整改方案》,建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涵盖医保、人社、法院、公安等十四个区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有力。
二、按月调度报送,汇总助核查分类数据。根据方案要求,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按月定时报送死亡人员信息至医保局,由法院、司法等部门报送在押服刑人员、强制戒毒名单至医保局,由乡村振兴局、残联、民政等部门报送各类特殊人群异动情况至医保局。
三、精准比对核实,追查不合理基金支出。根据各部门提供数据,由医保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待遇政策调整工作,包括调整各类特殊人群参保身份标识,停止划拨死亡人员个人账户、追回各类超限或明显不实基金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