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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0-11-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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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岳阳市)
(第十三批 2020年11月9日上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1YU202000217 反映汨罗市新市镇107国道旁一个经营面积最大的废轮胎拆解店(张金龙)轮胎露天堆放;废铁废机器拆解店(张梦辉)废油流入田地造成水质污染。 汨罗市 水、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张金龙废旧轮胎收购加工项目场所无机械设备,收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废旧轮胎,生产工艺流程为收购、分拣、切割、打包,成品。该项目未建设规范厂房,收购过来的废旧轮胎露天堆放并进行加工,未采取三防措施,不符合环保要求,属于露天堆放。新市镇全域环境整治组组长付卫锋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湛胜仁对汨罗市新市镇孟辉废品经营部检查时发现,经营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在汨罗市新市镇团螺村二组建设废旧资源拆解利用项目,且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已投入生产。 属实 2020年11月6日上午,新市镇政府全域环境整治组组长付卫锋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湛胜仁对张金龙废旧轮胎收购加工项目采取了关停、取缔的处理措施。2020年11月6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向汨罗市新市镇孟辉废品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0]089号),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无问责情况 正在办理,办结时期为2020年12月底
2 D1YU202000219 反映岳阳县长湖乡107国道边(宏图开发区、宏图渡槽边)一二十家洗车行洗车废水、废油全流入附近河、塘里。 岳阳县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废水流入附近河、塘的情况属实,反映废油流入附近河、塘的情况不属实。 属实 2020年11月6日,长湖乡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长湖乡宏图开发区、宏图渡槽边共有13家加水洗车行,因临近国道,经营者均在自家门前开展经营活动。检查时,有5个加水洗车行正在洗车,洗车废水流入国道雨水沟,未发现流入附近水塘。经排查,该区域附近有2个水塘,均未发现有洗车废水流入,但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国道及周边雨水均可流入水塘内。未发现废油排入水沟、水塘现象。 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以及洗车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的行为,长湖乡人民政府要求上述13家加水洗车行在未办理相关证照,配套建设洗车沉淀池、隔油池和清水池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目前,13家加水洗车行已同意暂停加水洗车经营。 未办结
3 D1YU202000220 反映岳阳县鹿角镇八公里榨油厂气味、灰尘对边上居民造成影响。 岳阳县 大气、扬尘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榨油厂气味、灰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情况属实。 属实 2020年10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荣家湾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岳阳县八公里李永华榨油小作坊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李永华家庭式榨油小作坊于2014年5月23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30621MA4M8UU51Q),2019年12月27日办理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编号:湘小作坊0621000120),其证照符合小作坊生产资质要求。经调查询问,该作坊近期未生产,但现场发现加热炉旁边有少量煤块,无废气处理设施,加热废气经一根6米高的烟囱排放。 2020年11月6日,荣家湾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再次到现场调查,该作坊一直未生产,经营业主为李永华已外出长沙多天。 2020年10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对该家庭式榨油小作坊下达了现场监察文件,要求在未按要求配套齐全环保设施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未办结
4 D1YU202000221 反映华容县东山镇沉塌湖鱼虾养殖户经常在湖里投饵投肥饲养鱼虾,导致湖水污染。 华容县 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5 D1YU202000222 反映南湖新区南湖游路天灯咀社区南湖天著工地夜间施工到凌晨,打桩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南湖新区 噪声 2020年11月4日晚,施工单位在进行桩护筒拔除作业过程中,因汽车吊拔除6米护筒难度大,导致持续作业至夜间23点许,由于施工位置位于城区噪声敏感集中区,并擅自在夜间22点00分后继续进行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属实 买足球的软件南湖天著项目工地施工至凌晨、打桩噪音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11月6日,立即约谈建设单位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因我局无行政执法权,为确保建设单位能尽快落实整改到位,当天我局书面发函岳阳市质监站楼区分站工作人员,请求共同对现场项目部负责人再次进行强调和督促,2020年11月6日,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回复,并承诺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我局将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对责任单位现场工地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辖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并将发放《加强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责任单位夜间施工作业行为。 已办结
6 D1YU202000227 岳阳县新开乡107国道旁一个油罐漏油流到灌溉沟里,造成下游养殖户(经开区康王乡)不能养殖,损失大。 岳阳县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油罐漏油的问题属实,造成下游养殖户(经开区康王乡)不能养殖,损失大的问题不属实。 属实 10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委托湖南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事故污染现场(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检测。事故地土壤检测结果:苯浓度0.429mg/kg(标准限值10mg/kg);甲苯浓度22.6mg/kg(标准限值10mg/kg);乙苯浓度ND;二甲苯浓度ND。事发现场下游荒田检测结果:苯浓度1.63mg/kg(标准限值10mg/kg);甲苯浓度32.6mg/kg(标准限值10mg/kg);乙苯浓度ND;二甲苯浓度ND。事故现场下风向环境空气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22mg/m3;VOCs浓度为0.153mg/m3;苯浓度为ND;甲苯浓度为0.088mg/m3;乙苯浓度为0.010mg/m3;二甲苯浓度为0.045mg/m3。事故现场下游荒田地表水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86mg/L(标准限值为150mg/L);石油类21.1mg/L(标准限值5mg/L);甲苯浓度为23.9mg/L(无标准限值);二甲苯浓度为0.334mg/L(无标准限值);苯浓度为ND;乙苯浓度为ND。事故现场下游小溪50米处地表水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4mg/L,石油类浓度为ND,甲苯浓度为ND,二甲苯浓度为ND,苯浓度为ND,乙苯浓度为ND。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事发地荒田旁下游小溪地表水为Ⅳ类水质。 10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联合新开镇人民政府采用吸油毡对事发地下游荒田遗留油渍进行吸附处理。截止11月8日,荒田遗留的油渍已基本完成清理,正在研究污泥处置方案。 未办结
7 D1YU202000231 反映临湘工业园的废水排入云溪区陆城镇溍港村,导致下游养殖户无水可用,多次投诉未得到解决。 临湘市 2020年11月6日,调查组沈映林、陈文健、谢光宗等3人到云溪区陆城镇溍(泾)港村、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各涉废水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查组发现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稳定,各涉水企业都已实行“一企一管”即废水经过单独的明管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并未排入云溪区陆城镇溍(泾))港村。2019年底,园区投资600多万元,对园区雨水管网进行了完善,2020年5月底竣工投入使用,6月11日通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备案。经过完善后,园区范围的雨水都不再流入泾港村,园区范围所有的雨水经过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缓冲收集后,经在线监控监测达标后排入洋溪湖。同时,园区每年按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园区周边水环境进行了监测,根据2019年四个季度和2020年三个季度的检测报告数据,园区周边水环境质量正常,其中云溪区陆城镇泾港村泾港湖水质情况正常。 不属实           无 暂无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