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 市人防办
 
发布日期: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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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执法决定

执法依据

提请部门

审核依据

送审材料

审核重点

人防行政处罚类决定

1、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上限的60%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人防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法宣科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人防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1.案件调查报告;2.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3.相关证据资料;4.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5.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

执法类别

执法决定

执法依据

提请部门

审核依据

送审材料

审核重点

人防行政处罚类决定

2、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上限的60%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在处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人防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法宣科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在处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人防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1.案件调查报告;2.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3.相关证据资料;4.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5.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