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农药)罚〔2025〕3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农药)罚〔2025〕3号 | 王自渊经营劣质农药案 | 岳阳市巴陵大桥盖农种苗经营部(王自渊) | 92430602MA4NFG7B5J | 王自渊 | 2025年03月19日,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岳阳市巴陵大桥盖农种苗经营部(王自渊)检查时,发现王自渊销售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经营的劣质农药3盒; 2.罚款2000.00元。 |
履行方式: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定方式缴纳罚款; 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