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饲料)罚〔2025〕1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饲料)罚〔2025〕1号 |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案 | 黄伟 | / | / | 当事人从2024年10月5日至2024年12月18日使用冰冻鸡肠子养殖乌鳢,其行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4500.00元整。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 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