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30、34-35号)
来源: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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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政)罚〔2025〕30号 销售禁用的渔具案 云溪区易记渔具店

  2025年06月,云溪区易记渔具店销售了禁用渔具锚钩和真饵复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锚钩24个,真饵复钩44个;
    2、没收非法所得152元;
    3、罚款12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2 岳农(渔政)罚〔2025〕34号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袁小盆

  袁小盆于2025年03月31日,在长江岳阳段三江口靠君山一侧水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23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3 岳农(渔政)罚〔2025〕35号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彭承兵

  彭承兵于2025年03月31日,在长江岳阳段三江口靠君山一侧水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25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