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岳农(农产品)罚〔2025)1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类和 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 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农产品)罚〔2025)1号 |
瞿金滔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鸡蛋案 |
瞿金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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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上午,云溪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销售鸡蛋开展了质量安全监督采样,抽检2个鸡蛋样品中检出金刚烷胺,检测结果含量分别为21.9ug/kg和12.7ug/kg, 检验检测结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600元,罚没款合计75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履行方式: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云溪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