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三轮车违规上路 当地开展精准打击

来源:人民网2019-10-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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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成都市龙泉驿区的网友留言称,当地长年有三轮车违规上路,这些三轮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还非法载客。虽然当地也进行了大力整治,但是这个问题过段时间就会“死灰复燃”,无法得到长效解决。

  对于三轮车违规上路问题,当地回复称,截至目前已处理各类违法案件3751件,依法暂扣三轮车3545辆。但是,由于辖区内三轮车数量较多,当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对地铁沿线和重要商圈周边一日三次,精准打击三轮车违法行为,严防反弹。下一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依法严查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实习生王若溪)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龙泉驿区现各方面发展都不错,但是蓝三轮,火三轮(包括老年车),在街上乱窜,不遵守交通规则,有些还非法载客。虽然前段时间进行过大力整治,但现如今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望长效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该问题,自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足主责,主动配合区相关部门,全力开展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截止目前共依法查处各类三轮车违法行3751件,依法暂扣三轮车3545辆。由于辖区内三轮车体量大,且从业人员复杂,从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三轮车整治形成了“你来我走,你走我来”游击和胶着状态。对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承续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科学用警,对地铁沿线和重要商圈周边以及早6-7点、中午12点-14点、晚11-12点重要时间段,采取“网上巡逻监控、实时调警布警”等方式,精准打击三轮车违法行为,严防反弹。下一步,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依法严查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网民留言】

  投诉国色天香附近晚上6 -7点后,外面吃饭就餐的车子就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占用人行斑马线停车。该路段在红绿灯口子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区公安分局立即安排警力对该路段乱停乱放、占道停放车辆进行劝离和处罚。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整治5次,劝离车辆22辆,张贴道路停车记录通知单43张。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持续安排警力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并加强对违章停放车辆的整治力度。

  【网民留言】

  市委书记你好,我是成都市大丰街道凤凰山一号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真的是太乱,小区里面私自改建住房,现在我们楼下直接在一楼挖地下室。现在的一楼小超市、麻将馆、理发店、菜鸟驿站,小区物业也不管,现在的一楼随意占用,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管理,小区是我们大家的,不是一楼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实,一楼挖地下室的问题,10月11日已经恢复。住改商问题,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48、50条规定,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已督促该小区物业企业及时对违规行为业主履行劝阻,如劝阻无效书面上报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网民留言】

  本小区位于龙泉驿区北泉路1188号,本小区中庭广场跳广场舞的“历史”已经三四年了,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三个跳广场舞的团体了。音响声音一个比一个开得大。住在朝向是中庭的业主苦不堪言,每天晚上19点到21点30分左右跳广场舞的音响噪音弄得业主简直是备受煎熬。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针对该问题,公安分局北干道派出所民警前往该地点:一是加强小区物业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发现跳广场舞音响的音量过大就立刻进行制止,二是北干道派出所值班民警加强对该小区巡逻力度,对小区的跳舞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并进行劝告,三是将此情况反映给该管辖区的魏家街社区和龙泉驿区街道办事处。

  【网民留言】

  尊敬的范书记及罗市长:位于锦江区和龙泉驿区的丹桂街现在是一个露天的停车场,车辆甚至已经停到了路中央,不论是开车或者走路的老百姓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上个月就因为车辆的违章停放,在锦绣苑门口遭遇了人伤的车祸,交通安全无小事,望处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针对该问题,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您留言反映的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整治中处罚非现场车辆15余辆,劝离乱停放车辆25余辆,教育驾驶员5余人。因该路段未安装有电子抓拍系统,只能通过巡逻民警不定时巡逻发现。下一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与管控力度,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范锐平书记,我是武侯区保利花园二期业主,两年来连续四次投诉保利花园二期一栋房违法搭建一事,武侯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回复在6月底前由武侯区簇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拆除保利花园二期一栋违法搭建,已经过去三个月,违法建筑依然存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查,武侯区聚贤街733号保利花园二期1栋1单元201号平台存在违法建设,您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8月21,簇锦综合执法中队向违建当事人送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8月27日,簇锦综合执法中队向违建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义务,2018年9月7日,簇锦综合执法中队向违建当事人送达了《履行规划行政决定催告书》;当事人经催告仍未自行拆除,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19年6月5日,簇锦综合执法中队向违建当事人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下一步,簇锦综合执法中队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对违法建设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备拆除条件后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同时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严控辖区新增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