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13件

来源:人民网2019-1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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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湖南省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省法院2019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并发布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湖南省法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黑恶势力,亮点突出:依法从严,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攻坚克难,大要案审判成效明显;严格把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严审快判,审判质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伞破网,突出“摧网毁伞”主攻方向;深挖彻查,线索摸排核查效果明显;堵漏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多管齐下,营造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多措并举,建设过硬扫黑除恶专业审判队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13件,结案率89.7%;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594件,结案率95%;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23亿元,执结黑恶犯罪财产案件870件,执行到位3.2亿元。共摸排、接收案件线索770条,及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25条。

■相关链接·典型案例

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一审宣判

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王又强、邹斌、李盛相互勾结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后相继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宾盛寄卖行”“长沙宝悦鼎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吸收被告人曾亮、张永等社会闲散人员加入,有组织地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 “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通过“套路贷”、违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等方式,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35起,其中抢劫1起、敲诈勒索10起、强迫交易1起、非法侵入住宅5起、非法拘禁1起、寻衅滋事16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起,聚敛财物和获取经济利益200余万元。这是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

12月24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又强、邹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盛等人二十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陶琛 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