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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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玖红旅游岳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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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旅责改字〔2016〕第 2 号

湖南省玖红旅游岳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27日,湖南省第一次旅游质监执法异地交叉检查中,发现你单位编号DS-160329的赴土耳其旅游团队档案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合同中“旅游者健康声明”未填写,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的规定;二是以“玖红旅游岳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名称与游客签订“报名补充协议”涉嫌超范围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境内团队GG-160319等团队档案资料中合同资料与签订合同单位不符:合同资料是“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与游客签订合同的单位是“湖南省玖红旅游岳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改正报告送交岳阳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我办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你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6年6月7日